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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受贿大案比例高占两违背后腐败案七成以上《资讯》

发布时间:2020-11-19 11:18:57 阅读: 来源:铝隔条厂家

楼层一天天加高,尽管知道扩建厂房未经审批,但建房者并不担心有人来拆除,因为就在厂房动工前,他已托人给镇里负责巡查违建的执法人员送去了1万元现金;在城乡结合部,几名工人正在拆除一栋违建房时突然被叫停,原来业主已打通上一级主管局领导的关系,于是十多天后楼房顺利封顶。这是福建一个基层检察院调查“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下称“两违”)过程中掌握的两个线索。

漳浦县检察院进村入户了解征地拆迁情况。

为依法推进城镇化建设,2012年6月,福建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专项查办“两违”背后的职务犯罪,这项工作作为服务发展大局的一项内容,从2013年转入常态化。

据福建省检察院统计,2013年全省共立案侦查“两违”背后职务犯罪案件108件118人,涉案金额1916.1万元。今年,打击力度继续加大,截至8月,已立案67件87人,涉案金额已超过去年全年金额,达到2369.4万元。根据福建省检察院反贪部门对2013年至2014年8月查处数据的分析,“两违”背后职务犯罪案件涉案罪名主要集中在受贿罪,占查办案件的73.7%;大案比例较高,占查办案件数的81.7%。

违建抢建乱象丛生

郊区田野,荒草丛生,这是人们对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步云村和张镇村原有的印象。然而近年来,地处城乡结合部的该地区村民获悉脚下这片土地将征用开发建设后,便开始大量抢建、违建房屋。

“两违”不是个别现象,也不止发生在莆田一地。在毗邻福清市中心的石竹街道,放眼望去,一些地块违章建筑如雨后春笋般地冒了出来。在该市港头镇政府大院周边,短短一两年间,就可见到四五处大型违建拔地而起,有的已公开对外出售。在闽西,随着龙岩市区城市化进程加快,部分拆迁户也在突击建设违章建筑。

调查分析表明,这些违章建筑,有的是未经审批擅自占地违建;有的是为了得到政府征地拆迁的高额补偿而抢建、滥建。此外,一些富起来的山区农民到城区买房,有了市场需要和刺激,而没有资质的“黑”房地产商借机抢建出售,从中牟取暴利。

地方党委政府对“两违”行为明令禁止,但一处处违章建筑何以拔地而起?那些被列为拆除对象的违章建筑,何以屹立不倒?办案检察官指出,“两违”问题突出的一些地方,背后往往隐藏着权钱交易的利益勾连。在违建抢建过程中,一些执法人员和基层干部收受了相关违建户贿赂后,对“两违”行为视而不见,在拆除违法建筑等工作中为违建户提供便利;对上级严令需要拆除的违法建筑,具体执法人员在拆除过程中给予关照,无关痛痒地、局部敲拆一下,为违建户在整治活动后迅速恢复建筑物原样大开方便之门。

深挖“两违”背后腐败

“两违”行为增加城镇化建设成本,容易产生纠纷激化矛盾,也损害了法治威严。针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乱象,2012年6月以来,福建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持续开展查处“两违”背后职务犯罪,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瞄准“两违”背后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环节,重点打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及在土地使用权确权中的索贿、受贿行为;突出查处乡镇、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与国土资源、建设、城管执法等一线行政执法人员相互勾结,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中帮助违建、抢建房屋,共同贪污、受贿犯罪,以及不认真履行职责,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巡查不到位、查处不得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渎职犯罪案件及其背后的索贿、受贿案件。

上有部署,下有行动。两年多来,福建省检察机关针对“两违”现象,主动加强与建设、规划、国土资源、城管执法、房产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纪检监察、公安、审计、信访等部门沟通联系,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机制;注意从新闻媒体、社情民意调查中捕捉线索。同时,深入群众反映强烈、案件易发多发的工程建设、土地审批、土地出让、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和补偿安置等重点领域,加强调查研究,摸清职务犯罪规律、特点、作案手段和发案环节,提高发现犯罪行为的能力。

今年4月,福清市检察院收到一封群众举报信,反映港头镇高东村村干部高某骗取渔平高速征地补偿款,办案人员马上展开调查。在证据面前,高某交代了骗取征地补偿款30万余元的犯罪事实,还交代了自己帮助高东村违建户送钱给港头镇镇长薛某的事实。

办案人员调查发现,薛某在担任镇长期间,负责港头镇的清违工作。2011年至2013年连续3年,港头镇东光村、草柄村、白玉村一些村民为了建设违建,或违建不被查处,分别向薛某送去几千元至数万元不等的贿赂款,酒楼、办公室、违建户家中都成了“交易”的场所。

经过大量调查取证,办案人员顺藤摸瓜,一举查处了镇长薛某等系列贪腐大案。该系列案件涉案人员31人,其中与“两违”相关涉嫌违法违纪的党员干部18人。目前检察机关已依法立案12人,全案依法追缴各类赃款和个人非法所得近300万元。

一栋违建房,从用地、动工到建成,涉及多个环节,对其中的职务犯罪线索,莆田市检察机关“挖地三尺”刨根问底。莆田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张如鹏告诉记者,在摸清“两违”职务犯罪规律和特点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查个案,挖窝案,牵串案,抓类案”的层级拓展办案模式扩大战果。

在查办莆田市秀屿区月塘乡砺山村原村支部书记吴某涉嫌受贿一案中,办案干警深挖细查,端窝带串,查办了月塘乡国土资源所郑某和陈某、秀屿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征迁办办事员方某以及秀屿区东庄国土资源所原所长郭某等人行受贿窝串案,全案共立6件6人。

据介绍,为严厉查办“两违”背后的职务犯罪,福建省检察院和设区的市检察院及时掌握各基层院案件查办情况,加强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指导,及时解决办案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有影响的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并及时总结推广办案经验做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源头预防“两违”蔓延

既要积极查办“两违”背后的职务犯罪,更要预防新的“两违”现象的发生和蔓延,防止执法人员在整治“两违”行动中不作为、乱作为,谋取私利。为此,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警示教育,协助发案单位和主管部门强化制度建设,营造“不想违”的法治环境,完善“不能违”的监督措施。

晋江市行政执法局直属乡镇执法中队,曾发生多起执法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2013年初,晋江市检察院针对发案情况进行专项预防调查,根据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一系列预防活动。同年5月18日,晋江市检察院与市行政执法局召开座谈会,对重要岗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分析,从教育、监督、制度层面开展联手预防职务犯罪行动。一周之后,晋江市行政执法局28名新进工作人员,走进设在该市检察院的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听取法制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接受廉政提醒谈话等,以身边典型案件为镜,筑牢拒腐防线。干部定期接受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成为一项制度固定下来。到今年10月,该局已举行了4期队伍轮训班,每期都邀请市检察院检察官上课。

此外,晋江市行政执法局还细化执法工作程序,出台规范执法行为的暂行规定,对巡查、制止“两违”行为实行片区责任人轮岗交换制度,完善《执法检查监督和办案全程监管工作流程图》,规范权力运行机制,防止因执法随意滋生腐败。

“去年以来,我们查处了三起‘两违’中滥用职权案,犯罪行为都是发生在两年前。这是开展预防犯罪后见到的最直接的成效。”古田县检察院政治处主任郑晟劲告诉记者,该县国土资源部门6名领导干部和一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受贿,使违建房得以上市转让、出售。该案2012年10月开庭审理时,县检察院组织国土、住建等部门干部职工、城郊各村土地协管员等200余人观看庭审过程,现场接受警示教育。案件判决后,国土资源管理局根据检察建议,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改。该案警示内容还被列入干部培训教育课程,让更多的行政执法人员和基层干部引以为戒。

漳州市龙文区检察院则与该区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建设局、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第三大队等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会签文件,建立打击和预防“两违”行为长效机制;向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完善政策、加强管理和科学决策的参考意见。同时,深入乡村、社区,运用预防咨询、预防调查、送法上门等措施,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营造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据统计,今年以来,该区共拆除新增“两违”建筑2.16万平方米,及时阻止39起违法抢建行为,自行拆除7200平方米,“两违”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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